


根据学校工程硕士学位开放的相关要求,申请2018年上半年学位开放的硕士生申请有关事项如下:
一、提交开题申请的条件
申请论文的学生将被要求申请以下问题:
1.课程学分不低于30学分(学分不低于18学分,软件工程硕士学生必须完成软件必修课程8学分)
2.支付第二阶段费用
3.我提交了开设标题的申请,并通过了教练的审查
二、申请开题的时间
工程硕士学位(包括软件工程硕士学位,下同)必须在2018年4月3日之前提交。
三、申请开题相关要求
1.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参加开题的学生,在提交申请开始后10日内,必须向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需以附件形式提供,否则他们将不被接受):
(1)开业前材料:
1联合指导员简介(在“企业指导员所在单位主管的建议”中,需要签字和盖章)(见附件I)
2企业讲师资格考试表(见附件II)
3份公司导师资格证书(要求工程分高级职称,不能成为大学教师)
(2)开篇报告(包括文献综述)是纸质文件(要求教师和企业讲师同时签字)(开篇报告格式和开篇报告模板见附录III)。/p>
2,公开申请提交要求
开放申请申请时间:4月3日截止日期
申请表的电子版应发送至:电子邮件45943127@qq.com。格式如下:
通信学院工程硕士(2018)年(春)季开题申请表
学生编号
名称
学校讲师
公司讲师
打开报告主题
信用完成状态
(学分/总学分)
电话
电子邮件
3.编写开篇报告的要求:
(1)开题报告需要解释主题的来源,主题的基础,国内外的研究趋势,论文题目不能分类,一般不少于3000字;
(2)开篇报告应说明该主题在理论研究或实际应用中的意义和价值;
(3)在开篇报告中,有必要对论文中的部分研究工作进行阐述,并论证研究工作中需要完成的主要理论,技术路线和实施方案;
(4)开篇报告应说明研究工作要达到的最终目标和研究成果形式;
(5)论文的工作计划应在开篇报告中说明,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6)软件工程大师的名称应该是软件工程的方向
注:学生所写的开题报告,须导师审核后,方可提交。
4.文献综述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如下:
(1)文献综述应清楚地描述和分析本专题所涉及的工程技术问题或研究课题的国内外情况,一般不低于3000字;
(2)应确保至少读取20篇中文和外文文件,并且英文文献不低于5篇。参考资料一般应在文中注明,并按所引用顺序附于文本末尾,如《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规范》中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求和描述所述;
(3)双面印刷开篇报告和文献复习,左侧整齐,保持原格式不变,并保持一致。
5.学生开篇报告的要求:
(1)学生在开启报告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和学生证。
(2)学生将报告15分钟的开学报告(需要PPT报告)。报告要求重点清晰,确保熟悉内容和流畅表达。
(3)开放报告后,专家会提问5-10分钟。学生应认真回答并认真记录专家提出的修改,并在开篇报告后进行修改。
6.提交开场报告:
学生和讲师协商修改开场报告。在学校和公司的两位导师签署意见后,将开篇报告(包括文献综述)的纸质版本交给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修订后的开篇报告将以电子方式最终确定。发送电子邮件至45943127@qq.com。
7.开业报告半年后,中期报告应按要求提交。
四、开题时间安排:
1.开放过程
申请开课问题→开课问题资格考试→学生提交开业前材料和开篇报告(包括文献复习)→开放材料复习→开放式问题→学院,学校复习→公告结果→学生提交最终报告草稿
2.开放时间表
时间
提交材料及开题流程
备注
4月3日之前
学生提交公开申请
将开放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至:45943127@qq.com
该指南提交了开幕报告的初稿,并准备了开业前的材料
开放报告的格式和内容将由教师审查,并根据导师的意见进行修订
4月3日 - 4月13日
提交由两名教师和公司的两位教师签署的开业前材料和开幕报告(包括文献综述)
大学专业学位办公室的纸质版本,公司的导师是由学生自己决定的(需要工程分高级职称,不能是大学教师)
4月14日
学院将向学校报告学生和材料清单
在问题开始前5个工作日确定开幕报告的时间和地点
带上您的身份证和学生证,并准备15分钟的PPT参加开幕报告会
在审查学生和材料清单后,学校将确定开题的时间和地点,并安排进一步通知
报告开幕报告后1周内
修订完成后,由学校和企业的两名教师签署的开篇报告(包括文献综述)的纸质版本将转到学院的专业学位办公室,开幕报告的最终版本将被发送到电子邮件地址45943127@qq.com
如果上述时间有变,请另行通知我们。
需要参加问题开课的学生将按照上述时间提交申请材料和相关材料,截止日期后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一:中国电子科技大学工程硕士论文联合硕士简报
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本科硕士资格考试表
附件三:中国电子科技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起草报告格式规范
附件四:开放报告模板
传播与信息工程学院
专业学位办公室
2008年1月2日